各学院团委: 现将《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届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(见附件)。请各学院根据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,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本学院推荐材料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上报校团委。校团委将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,遴选推荐上报团省委。 联 系 人:洪妍妮 联系电话:6180684 电子邮箱:jdtwbgs001@163.com 附件:《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届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 共青团集美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附件: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开展第九届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、人社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、社会事业局,省直团工委,各大学团委,各直属企业团委,福建金融团工委,团省委各部室、各直属协会: 现将共青团中央办公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第九届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非正式通知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,积极组织推荐人选,有关要求如下。 一、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动员广大优秀青年参与第九届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评选活动,并做好人选推荐工作,第六届“福建省青年创业奖”、 2015年、2016年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或省级赛金、银、铜奖获奖选手,可另行推荐。 二、各有关单位根据评选标准,将候选人员推荐材料(含推荐表、候选人简介、候选人事迹材料、照片、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)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筹备组。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。 三、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,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有效。团省委将组织专家评审,产生我省6名候选人并上报团中央。 联系人:丁斯婷 电话:0591-87557932 传真:0591-87500098 电子信箱:fjtswcsb@163.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3日
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第九届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: 为选树表彰青年创业典型,传递弘扬青年奋斗精神,推动形成鼓励、支持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,引导广大青年强化创新理念、增强创业意识、投身创业实践,在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“双创”时代彰显作为,共青团中央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开展第九届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 一、评选数量 本届共评选20名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和40名“‘中国青年创业奖’提名奖”。评选对象重点向创业前身份为城市新移民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、失业青年、农村青年的青年创业者倾斜。 二、评选条件 候选人须爱党爱国,品德优良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拥有中国国籍,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(出生于1998年12月31日至1976年12月31日),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并担任主要负责人;所创办的法人单位已存续三年以上,经营管理正常,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。 对于创业领域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;单位劳动关系和谐;注重自主创新,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;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参与脱贫攻坚和公益事业,帮助和支持青年创业,招收大学毕业生、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;创业经历具有较强示范效应;获得过省(部)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的候选人优先予以推荐。 三、评选步骤 1.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(2017年3月25日截止)。对于符合评选条件的创业青年,可由创业青年本人或社会机构向所在地地市级团委推荐;地市级团委可向省级团委推荐候选人。各省级团委择优向团中央推荐,推荐候选人人数应控制在6名以内。对于2015年、2016年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或省级赛金、银、铜奖获奖选手,各省级团委可另行推荐2至3名。 2.初审(2017年3月下旬)。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,并确定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入围候选人名单。 3.公示(2017年4月上旬)。将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入围候选人名单及简要事迹在有关新闻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 4.评选(2017年4月中旬)。召开评审会,对公示没有异议的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,按得票多少确定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及提名奖名单。 5. 表彰(2017年5月)。共青团中央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表彰决定。 四、推荐材料 1.第九届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候选人推荐表(见附件)。 2.候选人简介。包括基本信息、学习工作经历、主要成绩、参与或经历的重大事件等。150字和500字简介各1份,并附3至5个反映个人创业精神的关键词和1句创业宣言。 3.候选人事迹材料。着重介绍自主创业典型事迹,经营、管理企业的成功做法,承担社会责任、参与脱贫攻坚的有关情况等。采用通讯体裁,3000字以内。 4.照片。一张免冠证件照,两张工作生活照(配文字说明)。 5.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 五、工作要求 1.做好宣传发动。各级团组织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广泛动员优秀创业青年参与第九届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评选表彰活动,充分利用全媒体手段,挖掘青年创业典型,讲述青年创业故事,积极营造崇尚创业、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风气。 2.严格材料审核。各省级团委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,严把入口关,确保候选人材料真实准确,候选人无不良信用记录。 3. 及时汇总上报。推荐材料的纸质版,请各省级团委加盖公章后,于2017年3月25日前邮寄至团中央青年发展部;电子版材料请关注“中国青年创业行动”微信号,于2017年3月25日前在报名窗口规范提交。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。 联系人:路智勇李征然 电话:010—8521208785212452(传真) 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 邮政编码:100005
“中国青年创业行动” 微信订阅号二维码 附件: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附件 第九届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候选人推荐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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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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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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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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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寸 证件照 |
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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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程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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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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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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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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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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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前 身 份 |
○城市新移民○大中专院校毕业生○失业青年 ○农村青年○其他(请注明) |
创办企业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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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类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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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成立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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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人数(个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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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住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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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本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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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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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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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经营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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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营业收入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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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营业收入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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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利税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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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利税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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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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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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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网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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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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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、企业获奖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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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|
(签 章) 年 月 日 |
省级团委意见 |
(签 章) 年 月 日 |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意见 |
(签 章) 年 月 日 |
共青团中央意见 |
(签 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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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 1.城市新移民是指在城市工作、生活而未取得城市户籍的大陆居民。 2.企业类信息的填写应与营业执照一致。 3.本表一式两份。 |